近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水务局反馈了巡察情况。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10月21日至11月2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水务局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巡察。从巡察情况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市水务局领导班子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有序,业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巡察中仍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在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管党治党不力、一岗双责流于形式等问题;在廉洁纪律方面,存在领导干部权钱交易、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问题;在组织纪律方面,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班子成员原则性、斗争性不强等问题;在工作纪律方面,存在顶风违纪、私设小金库、财务管理混乱、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规等问题;在执行“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方面,存在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在水利脱贫攻坚方面,存在认识不到位、业务指导不力等问题;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履职能力不足、廉政教育活动不深不紧、执行“三转”要求不严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巡察组负责同志要求市水务局领导班子切实抓好党的领导建设,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规范权力运行,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市委巡察组相关负责人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直面问题,认真剖析,对反馈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要落实“两个责任”,建立责任体系,将整改任务落实到人头上,按照规定的整改时限完成整改任务;要严实作风,通过分类整改,标本兼治,着力形成管用的制度和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就巡察整改工作表态:深化思想认识,正视问题和不足,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内容、目标、人员等,确保巡察组提出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强化成果运用,自觉用巡察成果来指导各项工作开展,推进水务事业新发展。 (遂宁日报记者 熊燕) 原标题: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水务局反馈巡察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