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2月9日讯(袁方绪)2月6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以沱牌镇人民政府、射洪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沱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谌若冰、射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勇出庭应诉。此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后,2017年遂宁中院首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 为更好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今年起遂宁中院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不能出庭者也必须提交书面说明。开庭前,遂宁中院向被诉方沱牌镇人民政府以及射洪县人民政府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并在送达时向负责人强调出庭应诉的重要性。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仅是行政法的相关要求,也是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时了解本机关存在的问题,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打通干群关系“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