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档案局对遂宁市救助管理站档案管理进行指导
四川新闻网遂宁2月9日讯(袁方绪)根据“民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文件精神,为了规范救助人员档案,更好的做好救助档案管理工作,我站特邀请遂宁市档案局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到我站指导档案室建设及档案管理方面工作。近日,遂宁市档案管理局副局长何萍、法规业务科科长谢宗锡一行来到位于安居金龟村的遂宁市福利救助中心,对遂宁市救助管理站新站及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受助人员档案室、行政业务档案室及财务档案室的硬件设施设备的配置提出了意见,对档案管理的温度、湿度、光线、防盗、防虫害等条件作出了要求,对该站积极主动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给予了肯定。
遂宁市救助管理站领导与档案局领导一起对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的管理工作及档案资料的合理使用进行了深入研讨,遂宁市救助管理站将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严格实施对档案资料的收集,对救助人员甄别和救助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的载体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按归档要求和整理方法分类专人管理;加强档案资料的综合有效利用,逐步实现我站档案工作的信息化和规范化。
遂宁市救助管理站在市档案局专家指导下,对档案管理的达标评级工作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划,力争2017年市救助管理站达到四川省档案管理二级单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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