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5月2日讯(詹熠)为增强当事人举证能力,提高法院和律师工作效率,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射洪县法院积极探索实行律师调查令制度,并于近日发出首份律师调查令。 该院在执行黄某某与四川省某建筑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执行人黄某某的申请,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经审查决定正式发出律师调查令,授权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代本院调查被执行人四川省某建筑公司的不动产、有价证券及股权登记信息等财产情况。 针对执行案件,律师调查令是指申请执行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相关被执行人线索时,可书面申请法院签发律师调查令,由其代理律师到有关单位进行财产等信息调查,以获取相关证据。授权律师持调查令进行的调查,视同法院执行人员的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