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新闻网遂宁6月9日讯(夏雪梅 何清)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确保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阳光问廉》要求,遂宁市公安局决定6月1日至7月10日,在城区开展为期40天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据悉,遂宁市公安局成立市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遂宁市公安局副局长谢德生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由交警支队支队长张登奎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杨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交警支队交通科科长左春为联络员。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信息收集上报。 整治期间,主要内容包括:车辆不按规定地点停放的;车辆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的;货车、电(机)动三(四)轮车在公安机关明令禁止通行或限制通行区域通行的。 综合整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宣传动员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抽调人员成立宣传报道组,大力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动员,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至7月10日):组织优势警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局、交警支队两个《通告》规定,集中开展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确保整治重点取得明显实效。总结巩固阶段(7月6日至7月10日):巩固整治成效,总结提炼经验,拟定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