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6月29日讯(周洁 文/图)为进一步打击危险驾驶犯罪,宣传酒驾危害性,遏制酒驾高发态势,6月28日,射洪法院交通巡回法庭集中宣判了杨某等10人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其余9人被判处1至3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罚金2000元至3000元不等。 今年以来,射洪法院交巡庭共审结危险驾驶案件50件,在这些案件中,有酒后驾车肇事,有无牌无照酒后驾车等情况,这些极其危险和不负责的行为对驾驶者自身安全和社会公共交通秩序以及公民的出行安全都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伴随夏季天气炎热,“吃宵夜”的群众也随之增多,酒驾违法行为有所抬头,为坚决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射洪法院集中宣判10起酒驾案件,并全部处实刑,就是要让广大司机朋友认识到酒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给那些心存侥幸试图酒驾的人群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宣判后,交巡庭副庭长张丽娟接受县电视台采访讲道:希望通过此次公开宣判的形式,对上述宣判人员和还心存侥幸准备酒驾的人员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真正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同时,射洪法院将一如既往的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创建法治、平安射洪营造良好的氛围。 编者评:“酒驾违法,醉驾入刑”这已经是人尽皆知的法律法规,都说“经一事长一智”,可就总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置法律法规和教训于脑后,不惜以身试法,而试法的结果也必将受到法律从严从重的处罚。 6月26日,射洪法院交巡庭还在城区彗星百货商场处开展“酒后禁驾,获取生命保证 遵纪守法,造就文明家园”的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共计发放杜绝危险驾驶宣传单320余份,接受群众相关法律咨询2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