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7月5日讯(王敏)为进一步保护参保群众个人权益,县居保局开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数据管理法治专题教育。 一是学文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领会《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数据管理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 二是学法律。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五十三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相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概念、“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定义及相关处罚规定。 三是开展自查。局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个人均对个人权益记录数据管理工作开展自查。 四是及时整改。结合自查情况,全局上下针对相关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参保群众个人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