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7月11日讯(王敏)近几年来,射洪县居保局高度重视城乡居保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工作,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法纪教育,规范经办行为,确保参保群众个人权益。 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县居保居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使各岗位既相互分离,又相互联系,既相互制衡,又相互配合,避免一个人经办所有业务,有效地防范了基金风险,保障了参保人权益。 分级审核审批,确保信息准确。在业务经办的各个环节中,全县严格执行村初审、镇复核、县审批的工作制度。村协理员审核申请人参保资料,乡镇及时将复核后的参保信息录入系统,县居保局通过系统进行业务审批。通过三级审核审批,确保了参保人信息准确无误。 委托合作银行,按时发放待遇。每月通过三级审核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县居保局准确核定待遇领取标准,及时与合作银行沟通协调,按时代发养老待遇。 对代发不成功的,县居保局将信息反馈乡镇社保中心,查明原因后再次代发,确保发放成功。 建立参保档案,保障服务一生。新农保启动伊始,县居保局就组织镇村及时建立参保档案,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开展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定期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并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城乡居保民生工程考核内容,推动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真正实现对参保人保障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 做好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安全。一是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近几年来,县居保局先后出台了《射洪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化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射洪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信息披露制度》、《射洪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风险分析报告制度》、《射洪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风险处置预案》等文件,对信息系统的操作和管理、重要数据的储存和备份、系统管理的应急处理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规定,为信息系统平稳运行,重要数据安全保密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二是依规提供查询服务。县居保局在确保参保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积极为参保人提供查询服务。参保人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员委托他人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被委托人需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