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新闻网遂宁11月03日讯(张艳敏)“感谢遂宁政法委和检察院对我们一家人的关心帮助,谢谢你们……”,邬某边抹眼泪边不停地道谢,4岁的外孙则紧紧的拉着外婆的衣角。 2017年10月26日,家住绵阳市安州区秀水镇的邬女士为前来发放救助金的遂宁市委政法委和遂宁市检察院一行送上锦旗。 
这份感谢还要 从一次跨市的异地救助说起 2017月3月,救助申请人邬某的女儿巩某如在射洪县太和镇因与人发生口角,被车辆撞倒致当场死亡,留下体弱多病父母和年仅4岁的儿子。 母亲邬某全身长有多个不明肿瘤,还患有面瘫、高血压、偏头痛等多种疾病,不能从事重力劳动。因被告人也无力进行赔偿,女儿去世后,全家仅靠丈夫巩某国骑三轮车挣钱,家庭收入十分微薄,还需抚养死者巩某如的儿子,连上幼儿园的学费都已负担不起。 因邬某一家户籍与住所地均在绵阳市安州区秀水镇,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了解到此情况,迅速向市委政法委司法救助领导小组汇报,建议突破救助地域,到绵阳对邬某一家开展司法救助。 市委政法委听取汇报后 同意开展异地司法救助 市委政法委听取汇报后,经过初步审查相关材料,同意市检察院立即开展司法救助。 10月26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冉光学、督查室主任陈然与市院副检察长王荣华、控申处工作人员等到秀水镇邬某家中对其一家人表示慰问并发放救助金。冉书记鼓励邬某一家克服困难,积极生活,并承诺遂宁政法机关一定会依法公正办理该案件,给予司法救助也是体现公平正义的一项措施,同时嘱托当地干部要在政策范围内为邬某一家提供民政救助,结合精准扶贫,实施多元救助,积极帮扶,让邬某一家尽快走出生活的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