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新闻网遂宁12月20日讯(项焘 何清)为进一步推动全县河道警长制工作,强化水环境治理,确保县域河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9日,射洪县副县长、公安局长陈良带领政委王智斌、副局长陶伟、指挥中心主任谢炜、治安大队长李旭军,以及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金华、金家等地督导河道警长制工作。 
督导中,陈良副县长一行详细听取了责任单位汇报,实地查看了部分点位综合治理情况,指出了辖区水域环境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下一步具体措施。 副县长、公安局长陈良就进一步落实河道警长制工作,提出四点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我们要进一步树牢“四种意识”,不断增强持续改善水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将河道警长制放在与公安工作的同等重要的地位上,作为民生工程、惠民工程,不疑不惑、不等不歇地强势推进;要强化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河道警长的方案要求,在摸准河情、强化巡查、教育宣传、重点打击等方面再加强、再发力,特别是对各类涉水环境污染案件要精准打击,对暴力抗法,阻碍水利、环保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切实履行好公安机关河道警长制的职能职责,全力护航水域环境治理;要强化协作配合。要进一步加强同水利、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案件移交等工作长效机制,同时也要强化宣传发动,借助良好的警民关系,夯实警民关系,强化宣传发动、巡查监督,落实举报等奖励机制,形成爱水护水“大合唱”格局;要强化宣传教育。要根据辖区情况,以“保护水环境”“保护家乡河”等为题材,联系社会各界媒体,全方位多层面的宣传“河道警长”工作的具体内容、典型经验、主要成效,大力倡导科学治水理念,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局面。(图片拍摄:项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