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新闻网遂宁1月18日讯(袁小春)为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遂宁市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通过“四举措”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全力打造规范、高效、满意的服务窗口,不断树立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促进和谐警民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加强思想教育,提高人员素质 为进一步提升窗口部门服务质量,大队定期对窗口部门民警、协管员开展宗旨观念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及业务培训活动,要求窗口民警、协管员以端正的思想认识、饱满的服务热情、良好的工作氛围树立优质的窗口服务形象,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全面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宗旨,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 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 大队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选择,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的民生问题入手,对群众来人、来电,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准确予以办理,对于非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努力做到耐心解释说明,并告知其到相关部门、窗口办理,坚持从服务的细节入手,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及时了解群众的要求期待,搜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切实把为民服务工作做在点滴上、细节上。 严格落实“四项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大队要求窗口部门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制”四项制度,着力让群众在办理业务中少跑一趟路、少费一点神、少耽误一点时间,对群众咨询、办理各项业务时,窗口人员应主动服务、热情服务,并对办理事项作耐心细致的讲解,确保一次告知,二次办结。不能办理的,遇有特殊情况群众急需办的,在了解情况后,应向其他群众说明,给予急事急办。坚决做到能办理的业务及时办理,决不让群众跑冤枉路,来回路,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 大队坚持抓好《内务条令》《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四川省公安厅六项规定》等警令、禁令的贯彻执行,严格要求窗口部门在工作时间,应严肃工作纪律,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办事程序。工作期间不得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树立窗口部门的良好形象。同时,通过督导、暗访监督、突击检查等形式,及时发现窗口部门在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责成立即予以整改,确保各项便民、利民举措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