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新闻网遂宁1月30日讯(袁方绪)近年来,四川省遂宁市工商局围绕“智慧工商”“智慧遂宁”的战略规划,通过建立“一中心、两平台、三制度、多机制”的“123+X”工作模式,切实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止2017年底,全市参与信息归集的部门达293个,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1344650条;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遂宁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推送信息270万余条,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134万余条,向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查询15万条次。
——夯实一个数据中心
2015年7月,该局牵头在全省率先建成“遂宁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一网归集和数据共享。该系统的核心为遂宁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中心,对现有分布在工商、经信、税务、质监、人社、法制、环保、国土、住建、公安、人行等工作部门、机构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进行汇总、分析,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数据交换接口,将分散在市县两级各主管部门、行政许可部门涉及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到统一平台,形成了全市较为完整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遂宁智慧城市提供数据支撑。目前,系统已与全省智慧工商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四川信用网、行权平台、遂宁市智慧城市平台5个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用好两个操作平台
两个平台即监管部门协作平台、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监管部门协作平台包含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平级推送、部门待办认领、上下级部门纵向分流、信用信息数据采集、信用信息共享、信用报告打印、信用信息公示和效能监察八大功能,通过协作平台自动交换信息,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市场主体、后置许可部门“双告知一承诺”,完成后置监管部门许可的采集,通过登记信息平级推送、部门纵向分流。两年多来,系统累计向后置许可部门推送许可待办信息32500条,反馈31019条,反馈率95.44%;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是面向社会公众公示全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互联网门户,通过信息平台公示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134万余条,累计查询15万余条次。
——筑牢三个基本制度
为规范信息系统的数据归集、管理和运用,遂宁市政府先后出台了《遂宁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遂宁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遂宁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工作部门联系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系会议制度》)三个基本制度。其中《管理办法》按职责分工、信用分类、归集公示、共享应用、异议处理以及监督保障划分章节,依据“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要求,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提供数据支撑。《考核办法》明确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分值2分),并制定了详尽的考核实施细则,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进行专项督查,并依据督查结果逗硬奖惩。《联系会议制度》要求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听取各成员单位落实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制定推进全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工作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形成共同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工作机制。
通过上述三个基本制度,逐步建立起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运用的责任体系、标准体系、安全体系、督查体系。
——充实多种协作机制
该局与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遂宁市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遂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遂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十大”行动方案》《遂宁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工作方案》《遂宁市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市工商局等30余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市工商局先后与人民银行遂宁市中心支行、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分别签订了《关于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的意见》等。工商部门对失信当事人作出市场准入、任职资格和其他限制措施,其他部门根据工商部门提供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相应采取惩戒措施。
据统计,自系统建成以来,累计有14户失信企业在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被扣分或取消资格,23户失信企业在办理金融服务过程中受到账户冻结等限制,11户失信企业被取消微企创业和其他财政资金补助资格,21户失信企业在守重企业评选和其他评先评优中被取消资格,2名企业法定代表人因企业失信被取消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以及担任其他职务资格。“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