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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遂宁电商领域实现全程“可追溯严奖惩”

时间:2018-04-13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本网编辑 分享:

 

我市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到2020年——

电商领域实现 全程“可追溯严奖惩”

为了全面加强我市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近日,市发改委、市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遂宁支行、市质监局、市公安局等十部门共同制定了《遂宁市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从现在起到2020年,我市将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实现电子商务领域全流程“可追溯、严奖惩”的电子商务规范化运行市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重点从七个方面推进 企业和用户实行实名登记

《方案》提出,我市将重点加强生产环节、交易环节、支付环节、寄递物流、售后环节的诚信建设,强化对电子商务主体的诚信建设,健全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联动机制。全市已认定的电子商务平台要对企业进行身份标识和用户实名登记,并将采取有效手段对开办网店的单位和个人身份进行核实验证。

特别是针对电商平台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各网店主体要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工商登记和相关许可手续,对生产企业应逐步推行商品条形码,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对物流快递企业及从业人员要加强信用管理。

同时,支持和鼓励市内电子商务平台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电子商务交易双方信用互评、信用积分制度,探索建立交易后评价或追加评价制度;支持和鼓励平台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实施“先行赔付”制度。鼓励商户公开作出信用承诺,并依法严格执行“规定期限内无条件退换货”制度。

建立“红黑名单”制度 制假售假将被顶格处罚

《方案》要求,建立电子商务领域失信主体“红黑名单”制度,加大对“黑名单”电子商务平台及相关服务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检查频次,依法对企业有关失信人员实施准入资格限制、任职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等联合惩戒措施,对“黑名单”主体实施限制惩戒措施。对“红名单”主体优先给予政策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红名单”企业支持力度。

同时,我市还将严厉打击违法失信行为。一旦发现制假售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恶意欺诈、服务违约、恐吓威胁、虚假报送和发布电子商务交易数据,以及非正常手段实现“增信”“降信”的违法失信行为,企业将面临顶格处罚。并将严厉打击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或物流体系非法采集、滥用、泄露和倒卖个人信息的行为。

分两个阶段 3年完成电商诚信建设

我市的电子商务诚信建设计划用3年时间,分为深入实施、完善巩固两个阶段完成,重点推进19项任务。对此,相关部门如何做好贯彻落实?

据《方案》要求,相关部门要把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要推进电子商务诚信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建设。贯彻执行电子商务领域信息采集、共享、管理、评价等方面相关标准规范,充分发挥信用体系中的联席会议作用,同时也鼓励社会信用评价机构对电子商务平台定期进行信用状况评估,检测失信行为及媒体监督等。 (遂宁新闻网 蔡志凌)

原标题:2020年 遂宁电商领域实现全程“可追溯严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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