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4月16日讯(夏雨 陶清珍)2018年4月10日晚9时40分,在南充市顺庆区某宾馆的某住宿房间发生这样一幕: “你们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我跟你们走就是”……面对突然出现的蓬溪法院执行干警和蓬溪公安干警,被执行人张某十分震惊,无奈的低下了头!原来,张某系蓬溪法院于2016年1月受理申请人重庆某建筑公司申请执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而逃离经常居住地,四处躲藏,下落不明,与法院玩“躲猫猫”,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及机具材料费人民币600余万元及其利息的法定义务。 这是继2017年11月23日蓬溪县委政法委主持召开蓬溪县执行工作联系会议以来,根据遂宁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加强协作配合统筹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通过蓬溪公安采取“临控”措施查控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部门联动助力破解执行难的又一案件!(蓬溪法院供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