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7月3日讯(叶建国 李佳芯)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关于开展保险和司法领域全面合作的批示精神,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完善“执行+保险”机制,助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蓬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蓬溪支公司积极筹备部署,于2日上午正式签订《蓬溪县人民法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蓬溪支公司战略合作协议》,添新举措,注新动力,进一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顺利开展。 
“执行+保险”机制,广泛适用“悬赏执行保险”,有效降低执行成本,减轻申请人负担,促进悬赏执行的广泛运用,利用保险机制为执行工作“找人、找物”切实拓宽渠道。 
广泛适用涉民生案件“执行救助保险”,结合法院现有的司法救助机制,全面适用执行救助保险机制,有效解决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道路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中“执行不能”的问题,加强人权保障,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开展“财产保全保险”,切实减轻申请保全人经济负担。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行诉前、诉中、执行保全保险担保,降低当事人申请保全时提供担保的经济负担,提高民商事案件保全率,为息诉服判和执行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加强与保险机构的风险防控合作,联合控制错误保全发生率,减少恶意保全发生率,有效降低风险。 同时,“执行+保险”机制,广泛适用“执行干警人身安全保险”,为执行人员依法履职提供更加有力的人身安全保障。同时让保险产品参与执法,更有利于防范执行风险,破解执行难问题。 蓬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荣洪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蓬溪支公司经理王林现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庄严承诺将通力配合,齐心协力,肩负起改革创新使命,不断创新保险保障机制,为建设法治蓬溪,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全方位助推蓬溪法院破解“执行难”问题作出新贡献。(蓬溪县人民法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