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9月19日讯(叶建国 吕小云)近日,蓬溪县人民法院邀请鸣凤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了一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调解,取得了圆满成功。 
当事人张某于2014年8月15日分别向冯某某、何某某、蒋某某借款人民币60万元、12万元、10万元,并约定借款期限和利息支付方式。借款到期后,张某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冯某某、何某某、蒋某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蓬溪法院,要求张某按照约定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 2018年9月16日、17日,蓬溪法院民商事速裁团队法官赵振华邀请鸣凤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魏娜、邓宏源,在法院第一调解室组织双方当事人对该批案件进行调解。经过两天的不懈努力,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9月18日,蓬溪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对该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的效力进行了司法确认。 蓬溪法院始终注重发挥司法服务的作用,以方便诉讼、化解矛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融入工作大局,坚持司法职能向前、向下、向外延伸。此次邀请调解,采用点对点的诉非衔接化解方式,对发生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依法进行维权,将问题控制在源头,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推动了我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进程。(蓬溪法院供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