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新闻网遂宁9月29日讯(何清)由遂宁市司法局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已征求了遂宁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等七个单位的修改意见,汇总完毕后提交遂宁市委深化改革办。待遂宁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将正式出台文件,届时为遂宁市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又一重要政策支撑。 
截至目前,今年全市建成规范化司法所9个。遂宁各县(区)司法局针对实际完成情况已积极制定建设方案,确保年底完成任务。协调收回业务用房,安居区已协调收回6间司法所业务用房,部分办公设施设备已经采购到位,保石所、常理所正在进行装修,其他司法所正在审定装修方案;通过招投标统一解决问题,射洪县计划9月底完成招投标程序,对需要维修的7个司法所进行室内维修整改,不需要维修整改的司法所在招标结束后由中标方立即开始广告制度制作及设施设备采购;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同步进行建设,蓬溪县摸清了不符合要求的司法所情况,正通过维修、装修、重新租赁等方式解决业务用房,力争规范化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同步推进;经费拨付到位,今年省级财政补助规范化司法所以奖代补资金135万、市级财政对两个区已建成规范化司法所的以奖代补资金 26万,已全部发放到位。 
据悉,全市共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6 个(船山2个、射洪2个、蓬溪2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23个(蓬溪19个、射洪2个、安居2个)。部分县区将此项工作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同步设计推进,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接下来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完成乡镇(街道)全覆盖的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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