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新闻网遂宁11月8日讯(袁小春)11月6日,遂宁市食药监局药品安全总监李隆志带领医疗器械科执法人员,随机抽查遂宁妇产医院和遂宁市敬平精神专科医院,就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两家医疗机构的体外诊断试剂、一次性使用无菌注输器具和真空采血管的购进、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情况,并对部分药品质量、储存情况、特殊药品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通过检查发现,两家医疗机构能够按照要求落实药械购进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查验供货商资质和产品证明文件,但也存在个别药品储存不符合规定、冷链医疗器械不能提供在途温度记录等问题,检查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检查中,李隆志强调,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要明确质量管理机构,配齐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使用质量管理制度;要严格遵守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采购、验收、存储、运输、不合格品处置、不良事件监测等制度,建立相应记录,确保产品可追溯;要牢固树立药械质量安全意识,杜绝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超过有效期的产品,确保患者药械使用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