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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遂宁11月23日讯(王加林 唐睿 图\文)11月22日,遂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于强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对一起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发表检察意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高级法官杨诚主持会议。  于强强调,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应有之义。在长期司法实践中,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制度对保障法律统一实施,维护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于强指出,在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被赋予了更加重要的职责与使命。市人民检察院将与市人民法院共同研究解决重大复杂类型和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各类案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构建双赢多赢共赢工作格局。 于强表示,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同级人民法院的联系,不断探索完善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的新模式,以务实的态度把这项制度贯彻好、落实好、坚持好。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过程中,将既不缺位,也不越权,尊重和维护人民法院审判权威,不断总结提升自身监督手段和监督质效,促进检察工作和审判工作科学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共同为推动遂宁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成渝发展主轴绿色经济强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杨诚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能,对法院和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不断促进公平正义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于强检察长本次列席中级法院审委会会议,是对全市法检两家业务沟通和交流的深化,是对共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争议的落实,对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大有裨益。同时也标志着全市范围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制度进入新的阶段,必将推动全市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全市法院系统将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不断提升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制度,确保法检两家正确统一适用法律,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