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12月12日讯(刘薇 杨英)今年以来,射洪县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扶贫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着力强化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深化预防工作,促进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将扶贫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到户项目实施等具体工作过程中,不断推进扶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进程。 注重项目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所有扶贫项目严格按照“乡镇主责,部门监督、村级实施”的原则,项目村成立理事会,负责工程质量、项目进度和资金拨付的监督。根据“总价控制,单价承包,据实收方,清单结算,保证质量”20字方针严格监管,以工程预算的总价为红线,严禁超预算实施项目,不让村上形成负债或形成遗留问题。 县级集中支付,确保资金安全。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县财政统一管理、统一建账拨付,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坚持专人专账。到户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县扶贫移民局按照3%—5%的比例进行抽查,通过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绩效考评,最终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确保涉农资金及时、安全、准确发放。 严格公示公告,确保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县、乡、村三级进行项目公示公告。县级通过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对扶贫项目资金安排分配情况公告;乡镇、村社在项目实施前、竣工后对项目具体内容在政务公开栏、村务公示栏进行公示。项目公示牌由县扶贫移民局统一设计定制,项目完工后做永久公示。 创新监管手段,确保精准扶贫。全县建设脱贫攻坚大数据监管系统,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科技监管模式,从底层扶贫数据统一标准、统一归档、统一管理着手对全县各行业部门涉及扶贫项目及资金进行大数据综合管理,对帮扶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从而达到扶贫对象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目的。 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规范实施。县纪委监委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成立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日常联系沟通、信息交流。积极向县委、人大汇报专项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完善考核办法,把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及县直部门的考核内容,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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