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新闻网遂宁12月13日讯(兰向才)为全面贯彻执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激活农村建设用地资源助推乡村振兴十条措施(试点)〉的通知》(遂府办发〔2018〕32号)(以下简称“农地十条”),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日前,遂宁市乡村振兴“农地十条”政策实施座谈会顺利举行,解读“农地十条”政策,讨论乡村振兴中土地保障、乡村规划、产业发展等相关问题。遂宁市国土局党委书记、局长向莉出席会议并讲话,遂宁市国土局副局长杨丹林主持会议。 会上,遂宁市旅发委党组成员、旅游总监杨华就“怎样做好乡村振兴旅游发展”,市规划局村镇管理科副科长方丽华就“如何做好乡村规划实施”作了深入浅出、理论实践结合的发言。遂宁市国土局副局长杨丹林、规划与耕地保护科负责人龙建军就“农地十条”、《遂宁市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实施方案(试点)》和《遂宁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作了政策解读。参会同志就“乡村振兴如何落地实施”进行了充分讨论和交流发言。 向莉在会上要求,市、县(区)、镇(乡)和村要同心协力,抓好“农地十条”落地。要深刻认识“农地十条”的改革红利;要盘好成,摸好底,对可腾退的建设用地等做到心中有数;要加紧做规划,做到产业、生态等融合发展;要加紧做基础,尽快做好群众动员等各项基础工作;五是要强化可持续发展理念,少硬化、多生态,少建大广场、多节余指标,少实体围墙、多就地取材,少布局聚居点、多拆院并院。 杨丹林在会上强调,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要深刻领会“农地十条”政策内涵,加强土地储备;要及时启动“农地十条”落地实施,尽快释放改革红利;要各级各部门加强配合,共同协力推进乡村振兴;四是要坚持原则底线,做到廉洁自律。 市旅发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相关科室、县(区)分局、镇(乡)国土所,试点村所在镇(乡)、村等65名同志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