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2月13日讯(王加林 唐睿 金易梅 )正月初七,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很多人还没有从节日的慵懒与放纵中调整过来,四川省遂宁市检察院控申处检察官刘红英却早早的来到办公室,赶紧将节日期间加班弄完的材料打印出来。审核、签字、盖章……一串流程跑完后,刘红英拿着材料又马不停蹄的驱车往外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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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姐,这是要去哪儿啊?这么赶。”
“要钱去!”
刘红英要去的地方是市委政法委和市财政局,她手上拿的,则是一起强奸案被害人的司法救助材料。
春节前夕,遂宁市检察院未检处在办理一起强奸案时,发现被害人家庭困难,可能需要进行司法救助,随即将案件线索移送控申处。刘红英接到线索后,几次驱车前往被害人家里、就医的医院和村委会进行走访调查。根据调查掌握的被害人家庭困难情况和当地司法救助标准,刘红英决定为被害人申请3.5万元司法救助金。
“早点去把材料交了,早点把救助金批下来,就可以早点把钱打给小丽(化名,被害人)了。这孩子实在太可怜了,她们家还等着这笔钱看病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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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完材料回到办公室,刘红英拨通了小丽母亲的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一阵抽泣……刘红英明白一个母亲的心情,“你放心,侵害小丽的犯罪分子我们一定会依法严惩,同时我们也会注意保护好小丽的隐私,给小丽申请的司法救助金应该很快就会下来,希望你们能尽快走出悲痛,好好面对今后的生活。”她安慰道。
打完电话,刘红英开始上网查询心理咨询的相关信息,她希望能通过专业的心理辅导,帮助小丽尽快走出心理阴影,回归正常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