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5月24日讯(陈玉蓓)5月22日,蓬溪县交警大队组织宣传民警深入辖区富临运业客运公司、恒基商混货运公司,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民警向客货运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通报了近期较为典型的阆中“3.21”、张南高速“5.16”道路交通事故,要求企业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监督主体责任。提醒企业负责人督促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不酒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以提高和增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及相关法律知识为目的,全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同时强调:一是要汲取交通事故教训,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强化安全意识,确保责任落到实处。二是严把驾驶资格关,杜绝“病员”驾车。对记满12分、不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逾期未审验、身体原因不适合驾驶重点车辆的,严禁驾驶。三是严把车辆上路关,杜绝“病车”上路。未按期年检、未购买保险、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四是严格执行车辆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强化落实安全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