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7月18日讯(杨皎 宋红敏 )近日,蓬溪县人民法院鸣凤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原告余某递来一纸诉状,要求和丈夫王某离婚。法庭受理该案后,以为只是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件,承办法官宋法官本着调解为主的思路,立即联系了原、被告,分别约他们在调解室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原、被告的情绪都十分激动,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均系再婚,年龄上也有差距,虽然被告不舍妻子,不愿意离婚,但原告态度坚决,表示双方已无再和好的可能。首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次日,原告向宋法官反映:被告私自请开锁工匠将原告哥哥的房屋门锁撬开,将原告的衣物和首饰拿走,因为被告在起诉前就有殴打原告的行为,原告十分害怕被告还会做出过激行为,所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原告提供的历次接(处)警登记表和医院门诊诊疗证明,承办法官意识到原告确实存在人身安全存在威胁的极大可能性,依法作出了蓬溪法院至今为止受理的第二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书,也是本年度的第一起。因为案件的特殊性和严重性,宋法官立即联系了被告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和社区负责人,告知了其相关情况,并向其分别送达了人身保护令的裁定书。希望能一起配合,关注被告的动态,防止事态扩大。在果断制止家暴的同时,宋法官通过谈心和走访,迅速探得家暴根源。因为被告非常不舍原告,一直都不同意离婚,再加上家中妹妹刚因癌症去世,哥哥又罹患癌症,父母年老多病再经不起任何刺激,所以被告也情绪失控,采用不恰当的方式阻止原告离婚。
考虑到被告有犯罪前科且存在暴力倾向,宋法官在调解方式和调解语言上都十分谨慎,注重方式方法。宋法官一边多次开导被告,提醒其之前因犯罪行为已失去过几年人身自由,更应该明白自由对一个人的重要性,也告知其妹妹去世、哥哥患病,他就是家里的顶梁柱,父母未来的唯一依靠,不能做出过激行为,伤害别人、伤害自己、更伤害了家人,另一方面也引导原告在语言和行动上不要再激怒被告。经过多次的“心理攻势”,被告最后心软下来,明白强扭的瓜不甜,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和平分手。一起棘手且可能引起社会矛盾的离婚案件这才顺利结案。
家事纠纷中,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属于弱势群体,所以应该坚持保护弱者,柔性司法,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权益,彻底解决当事人的后顾之忧。
法官释法:
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术语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民事裁定。一旦发生家暴,受害人应在第一时间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妇联等单位反映求助,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在申请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举证证明暴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