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8月7日讯(陈玉蓓)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蓬溪县公安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系列决策部署上来,紧盯关键环节,主动担当作为,以情报线索为抓手,严厉打击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2019年7月26日,蓬南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发现重要线索:近期,有人在蓬南镇钟山村打鸟。民警当即向所领导汇报,派出所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对线索快速核查,同时开展排查行动。经过蹲守,民警在蓬南镇钟山村7社拱桥附近挡获2名可疑男子,并及时通知森警大队,连夜对二人进行了突击审查。
经查,明某(广安市武胜县高石乡莲花村村民)伙同何某(遂宁市蓬溪县蓬南镇钟山村7社村民),于2019年4月至7月期间,以食用为目的,使用弹弓多次在蓬溪县蓬南镇钟山村附近猎捕鸟类,并存放于何某家中的冰箱内。民警在何某家中查获非法猎捕的各种鸟类13类87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鸟类1只,其余12类86只均为三有动物。
明某、何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数量较大,同时明某、何某涉嫌猎捕国家珍稀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构成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现已依法对二人进行刑事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