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10月17日讯(袁小春)《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遂宁市司法局强化措施,高质量起草了条例草案。
深入调研,力求解决重点难题
在草案起草过程中,遂宁市司法局制定了草案起草工作方案,并成立了起草组,强化问题导向,实地走访调研了观音湖旅游市场、两岸餐饮业、湖面船只经营情况和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保护情况。针对重点问题明确了条例的主要内容为:水质标准、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河道管理、动植物资源管理、湿地保护、经营、开发活动管理、船舶管理等。
突出特色,注重联系市情实际
遂宁市一湖(观音湖)、三岛(圣莲岛、圣鹭岛、圣平岛),以及沿湖两岸已发展成为城市的核心风光带,因此,在划定观音湖保护范围时,起草组将一湖三岛以及两岸湿地均纳入了条例保护范围并明确了区政府和三园区管委会在水域、岸线、岛屿的各自职责。观音湖下穿隧道连接东西城区,是西南地区第一条过江隧道,也是我市实施的重点民生工程,在条例中,起草组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市人民政府应当对“观音湖下穿隧道发生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广开言路,反复征求公众意见
在条例起草和审查阶段,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听证会、部门讨论会、专家审稿会、专家论证会,并在政府网站和遂宁发布、法治遂宁等微信公众号上征集公众意见。在《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草案出台前再次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立法意见建议。共计收到相关单位意见34条;收到社会公众有效意见建议13条;梳理12345政府热线办近3年受理的有关观音湖保护来电699件。起草组对收集的意见进行了认真整理、研究,并消化吸收,提高了条例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