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10月17日讯(杨英 邹翔羽)今年来,我院物业合同纠纷逐步上升,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防止纠纷蔓延,我院特组织了物业公司主管部门房管局驻我院调解员以及某物业公司经理参加座谈会,就物业合同纠纷的成因、化解方式进行了深入探讨。
纠纷成因:开发商夸大其词,过分承诺,无法实现业主预期;业主自身对物业工作不理解,且法律意识淡薄;物业公司员工老年化严重,服务意识不强,加之长期无法收齐物业费,为减少成本,更是造成了恶性循环。
化解方式:蓬溪法院一方面向物业公司略施压力,希望其能充分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同时向房管局提出要求,希望其加强对物业公司的考评和管理。另一方面就物业合同纠纷调处方式进行了初步规划,加强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实现非诉解纷多元化。完善委托委派调解机制,实现诉非衔接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