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12月11日讯(袁小春)2019年11月28日下午,在龙老路船山区龙凤镇永石桥村二社路段发生一起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船山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唐志轩、谭龙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期间办案了解到驾驶员已被送往遂宁市中心医院救治。对此,该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唐志轩立即向中队负责人汇报了此情况,中队负责人立即安排另外警员到医院控制驾驶员,但得到的反馈信息是:只有死者和其中一名伤者在市 中心医院,肇事驾驶员已不知去向。
事故现场,船山区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唐志轩、谭龙当即根据车辆上的驾驶证、行驶证信息,初步确定卢XX为交通肇事嫌疑人,唐志轩民警当即拨打了卢XX的电话,经多次拨打,对方电话均显示未接听,后民警又多次连续拨打了其母亲电话,也无人接听。现场堪查结束后,事故处理民警唐志轩、谭龙立即赶往市中心医院,对死、伤者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详细了解相关事故情况。
当晚19时49分,办案民警通过手机给肇事嫌疑人卢某间段性发去了4条提示短信,告知其事态的严重性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影响;19时51分,卢XX回电话称要来投案自首,自称在北门,民警告知卢某直接到市中心医院,并在那里等他,但过一1个多钟头后,办案民警并未等到卢某的到来,民警再次反复拨打其电话,显示无人接听后,又给卢某发了短信。时至29日零晨05分,卢XX主动打电话给办案民警,声称他要投案自首。后办案民警将他联系在了市中心医院急诊科,现场对其进行口头讯问,卢XX主动承认了自已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的情况。后因其自身也有受伤,故留在医院检查治疗,令其后到船山交警大队进行后续处理。
12月4日,卢XX出院后,立即到船山交警大队投案自首,依法进行后续相关事宜的处理。(船山区公安交警大队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