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12月19日讯(袁小春李鑫)为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深入推进冬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遂宁市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精心部署,拓宽宣传渠道,立足“窗口、场所、群体、媒体”四个重点阵地,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切实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夯实坚实基础。
立足窗口阵地开展宣传提示
充分发挥违法处理室、事故处理窗口与服务对象面对面接触的有利条件,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悬挂交通安全标语、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等多重方式,全力开展以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为重点的安全宣传,让前来办事的群众置身于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中,在办理业务的同时自觉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律意识。
立足室外场所开展宣传提示。
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对交通参与者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介绍当前交通安全形势以及工作措施,剖析事故危害,增强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营造人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借助人口密集场所,在客运车站、商业区、学校等公共场所,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摆放宣传展板,播放警示教育光盘、发放宣传资料、提供现场咨询,切实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立足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提示。
开展警示教育,积极组织客货运驾驶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督促、引导他们摒弃交通安全陋习,养成文明驾驶的良好习惯;走进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课”活动,结合学生们日常所掌握的交通安全知识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讲解行车走路的注意事项,让学生自行比较分析,使其意识到易引发事故的种种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组织记满12分驾驶人集中学习,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重特大交通事故,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加大对重点交通违法人宣传教育,通过观看电视宣传教育片,让驾驶员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和交通事故的可怕性,真正起到处理一起交通违法行为、教育一名交通当事人、影响一群交通参与者的良好效果。
立足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提示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行车交通安全警示、提示活动,并通过大队官方微博开展“执法大直播”活动,努力将执法效果、社会效果、宣传效果最大化,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倡导文明安全出行,大力提高广大群众和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