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调整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2019年12月20日 17:52:39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肖伟

四川新闻网遂宁12月20日讯(袁方绪)为进一步加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力度,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近日,遂宁市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城市715元/人·月、农村500元/人·月,并不再区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新标准从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仍执行现行标准:全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460元/人·月,部分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230元/人·月,完全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5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