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公安交警大队查处4起无证并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

2020年03月02日 16:35:01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肖伟

四川新闻网遂宁3月2日讯(蔡晓洪 陈玉蓓)为切实做好“奋进2号”、“春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射洪公安交警大队科学部署勤务,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严查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期间,查处4起无证并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

2月27日,11时26分,大队执勤人员在虹桥路对一辆车牌为川J4E223普通两轮摩托车依例进行检查,驾驶员无法提供驾驶证及行驶证,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驾驶人信息进行查询得知,驾驶员李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同时,通过查询发现其驾驶的摩托车品牌与号牌对应的车辆品牌不同,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2月29日,11时59分,大队执勤人员在国道247线南泉寺收费站设点检查时,挡获车牌为B2496的普通两轮摩托车,发现该车辆驾驶员刘某友,车辆所挂号牌无区域号,驾驶员无法提供有效证件。随即大队执法人员现场对驾驶员开展询问,该驾驶员自诉,车的号牌是在一家二手摩托车店拿的,这个车一直没有上过户,也没有买过保险。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该驾驶员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2月29日,上午9时许,大队执勤人员在虹桥路对一辆车牌为川J2C548普通两轮摩托车依例进行检查,驾驶员张某金无法提供行驶证,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发现其驾驶的摩托车品牌与号牌对应的车辆品牌不同,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2月29日,上午10时许,大队执勤人员在虹桥路对川J4A693普通两轮摩托车依例进行检查,但驾驶员无法提供驾驶证及行驶证,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驾驶人信息进行查询得知,驾驶员杨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同时通过查询发现其驾驶的摩托车品牌与号牌对应的车辆品牌不同,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大队执勤人员依法对驾驶员李某、刘某友、张某金、杨某作出处罚,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