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4月8日讯(岳睿 陈玉蓓)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交通环境。射洪公安交警大队按照上级部门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全市清明小长假期间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期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7起,其中乱停乱放61起,货车超载1起,饮酒驾驶19起,醉酒驾驶2起,无证驾驶6起,未上户4起,改型 3起,驾驶报废车1起,机动车未系安全带51起,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4起,非机动违法17起。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市区道路重要节点通行畅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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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周密部署为着力点,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大队成立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黄维军为组长,副大队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大队长马钧兼任办公室主任。大队于4月1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20“清明”、“五一”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中队细化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二是4月1日,大队在三楼会议召开了2020清明节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部署会,要求各中队认真分析研判辖区主要道路交通流的变化趋势,明确管理重点,结合“奋进2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的管控力度,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清明小长假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以隐患排查为着力点,确保应急处置到位。一是针对清明节前群众外出扫墓、回乡祭祖、旅游踏青的实际情况,提前对通往东山公墓、旅游踏青景点等各条道路开展安全排查,检查是否存在隐患,是否有危险路段,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善,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对一时难以整治的,采取临时性措施,增设警示标志,增派警力,加强巡逻管控。二是指导督促墓区管理部门增设临时车位、指示标志,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尽量减少车辆上山路行驶,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道路要通过设置路障、安排专人值守等措施禁止车辆通行。三是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研判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及早发布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以路面管控为着力点,净化路面交通秩序。一是要严把关口,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墓区景区出入口、城区出入口,增派警力,严查客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大客车、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严防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及逆行、乱停乱放等易引发事故和拥堵的违法行为,规范通行秩序,维护交通安全。二是城区道路,采取定点、巡逻警力部署,加大易拥堵路段、群众出行密集路段的交通管控力度,在保障道路通畅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开展区域性集中整治行动,对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违法载货,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无证驾驶,酒驾、毒驾等重点违法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三是各农村中队加强对无证驾驶,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超载超限,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超员、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发挥“两站两员”的提示、劝导作用,严把出村到镇的主要关口,防止超员的面包车、违法载人的车辆出村上路,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坚决防范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以宣传教育为着力点,提升交通管理水平。一是认真落实“两公布一提示”。结合本地清明交通出行特点,提前发出交通安全预警,及时发布实时交通路况和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路线和出行方式,提醒驾乘人员注意行车安全。二是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广场、社区、客运站等地,对网上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会等多种新兴文明祭扫方式予以大力宣传。通过多途径大力宣传,加强群众的文明开车、文明乘车和文明祭祖教育,增强群众的安全出行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的作用,通过农村大喇叭、交通安全服务站宣传清明祭扫、驾乘车辆出行的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同时,在进入墓园、景区的道路出入口通过标语、提示牌等方式向过往车辆开展宣传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