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袁方绪)遂宁市出台《遂宁市工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容缺预审”实施意见》,对入驻遂宁经开区和遂宁高新区直管区、征占地面积介于0.5hm³-20hm³之间、挖填方量介于0.1万m³-20万m³之间,且属于市级及以下行政主管部门具有审查审批权限的工业项目实施水土保持“容缺预审”。
据悉,审批程序由“串联式”向“并联式”转变,同时进行发改、经信、自规等部门批复同意或容缺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采取“先开工,后办理,边推进,边办理”的方式进行水保方案审批,较常规审批模式办理时限减少31个工作日,提速69%,大幅提升项目上马进程。
另外,遂宁市水务局常态化开展现场督查、遥感监管,对不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容缺预审”承诺、未及时补办审批手续的市场主体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市场主体进行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平台对外公示。目前已对遂宁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等3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容缺预审申请进行批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