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0000元!遂宁制定举报奖励办法 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2021年02月01日 16:43:50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肖伟

四川新闻网消息(袁方绪)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为扩大生态环境公众参与途径、提升参与积极性,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维护公众生态环境权益,经市政府七届7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遂宁发布《遂宁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有关条款的修订。

从通知中获悉,举报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未经批准擅自处置或者丢弃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废液的可获得最高100000元奖励。举报人可向“生态遂宁”微信公众号和“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博反映情况,说明参与有奖举报,并提供举报人真实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同时,也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举报。

以下为《遂宁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