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2024年6月11日,蓬溪县公安局普安派出所,查处一起盗窃案,挡获违法嫌疑人蒋某建(男,55岁,蓬溪县赤城镇人)。
经查,2024年6月10日下午5时许,蒋某建路过蓬溪县城区某小吃店时,趁店内无人之际,将收银台上的一部OPPO手机盗走。经询问,蒋某建对盗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蒋某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2024年6月16日,蓬溪县公安局普安派出所查处一起盗窃案,挡获违法嫌疑人朱某和(男,60岁,蓬溪县赤城镇人),经查2024年6月15日下午4时30分,朱某和在蓬溪县某超市内购物时,趁人不注意盗走超市内一瓶酒,盗窃价值30余元。经询问,朱某和对盗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朱某和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莫伸手 伸手必被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手机等贵重物品切勿随手乱放,以防被人“顺手牵羊”,发现财物被盗,请及时报警!
供稿:蓬溪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