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路口轿车僵住5分钟,破窗后民警都懵了
2026年01月22日 15:17:42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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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高峰的路主打一个争分夺秒,结果画风突然突变,一辆黑色轿车竟缓缓停在路中央,直接打乱了整条车流的节奏,到底发生了什么?
近日,一辆黑色轿车在路口红绿灯处,足足停留了五分钟。
途经中驾驶员发现该车不仅静止不动,车内更是毫无动静,看不到驾驶员任何动作,尝试呼喊却无任何回应。随即立刻掏出手机,拨通报警电话。

民警到达现场后,拍窗呼叫驾驶员无果,果断对车窗进行破拆。
车门打开后,民警立即俯身查看驾驶员状况,驾驶员双眼紧闭、呼吸平稳,脸上还带着几分睡熟的慵懒,淡淡的酒气飘出。

原来哪里是什么突发疾病,竟是喝醉了,在驾驶位上睡昏了头。
经核查,曾某于当日凌晨2时许,与友人在城北“扎杯”啤酒屋持续饮酒至天亮。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218mg/100ml。事发时,曾某驾驶新A****W号牌车辆从城北返回机房街住处,途中因饮酒后困倦难耐,全程昏昏欲睡,最终在汇星百货路口等候红灯时陷入昏睡,致使路口通行受阻,引发局部交通拥堵。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喝酒的理由千千万,但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酒后驾车的理由。酒精上头只需一瞬,事故发生就在一秒之内。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共同维护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文图:射洪市公安局
编辑:曾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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