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巩固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今年将基本形成 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日前,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遂宁市发布了《关于巩固加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通知》。2017年,遂宁市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新型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 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本次《通知》再次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对市级三级综合医院、市级三级综合中医院、市级二级医院、县(区)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各类专科医院的职责做出要求。 遂宁市将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职称晋升、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通过农村免费定向医学生、市级基层订单定向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学历提升、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住院医师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基层卫生人员能力。 根据服务人口、疾病谱、诊疗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县(区)级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5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可适当增加综合医院数量。加强县(区)级公立医院(包含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临床专科建设,重点加强县(区)域内发病率排名前十位疾病的临床专科建设,推广技术成熟、安全风险可控的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探索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支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医学影像、病理诊断和临床检验集中诊断服务,积极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服务模式。 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遂宁市将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资源配置方面的引导、约束作用。制定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标准,通过行政管理、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医保支付等激励约束措施,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 按照分级诊疗工作要求,我市将及时调整完善医保政策。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作用。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建立以按总额控制付费为主,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 在完善补偿机制的基础上,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探索建立差别化价格政策,进一步拉开不同等级机构间的价格梯度,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 通过政策引导,推进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市卫计委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加入基层签约服务团队,并探索个体诊所开展签约服务。 加强制度建设组织领导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统一领导,将分级诊疗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机结合,把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和方便群众看病就医作为下步工作重点,渐次推进,逐步改善群众就医条件。 各有关部门将紧紧围绕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认真履职尽责,加强配合,共同推进。卫计行政部门将加强对医疗机构规划、设置、审批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管,合理划分市、县(区)监管责任,规范医疗机构和医疗行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推动三级医疗机构“限量提质”,明确双向转诊制度,优化转诊流程,认真落实常见疾病入院、出院和双向转诊标准。 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将分级诊疗工作作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各级卫计部门将牵头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对照工作规划、目标要求和工作进度,抓好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公布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顺利完成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目标任务。(遂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林智) 原链接:遂宁今年将基本形成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