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5月10日讯( 夏雪梅 周才军)自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以来,船山区司法局依据自身职能,多管齐下,切实落实反家庭暴力法,依法维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船山区司法局积极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船山区司法局依托“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等日常宣传活动深入全区中小学校、村、社区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学法活动,在校园、社区摆放以妇女、儿童如何维权为主要内容的法治文化展板;围绕生活实际,通过真实的案例、通俗的语言、轻松的教学方式,给青少年同学上法制课等。在妇女节、儿童节等特殊时间节点,船山区司法局联合妇联、教体局等相关部门一道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主题宣传教育,在商业街、学校等人员集中的地方开展反家暴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提供涉及家庭暴力、婚姻纠纷等方面问题的法律咨询,并就加强夫妻沟通、改善婚姻关系、科学教育子女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船山区司法局依法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船山区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身处基层、熟悉情况的优势,及时化解矛盾,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以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减少引发家庭暴力的诱因。去年三月以来,各司法所多次组织召开人民调解工作培训会,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带领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学习《反家庭暴力法》,对法律条文进行深入解读,详细说明调解过程中如何恰当运用等;在镇江寺街道紫微社区成立反家暴调解室,解决家庭暴力纠纷。将家庭暴力纳入重点受理范畴,畅通家庭暴力投诉、调解渠道,在调解中心建立集接警、处置、调解、心理疏导、便民服务、打击防范于一体的反家暴调解机制,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船山区司法局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作为专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部门,家庭暴力受害人是其服务对象的一部分。船山区司法局将涉及家庭暴力的自诉案件、离婚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向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做到应援尽援,指派律师为受害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委托进行调解、出庭诉讼等;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害人提供指导帮助,引导其向妇联、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等寻求帮助。同时在相关部门处调出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时,指派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参与,提高调解活动法制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