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11月1日讯(胡 岚 张艳敏)蓬溪县检察院通过坚持“三措”并举,妥善处理农民工维权纠纷案件,真正实现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加大法治宣传,形成共识,提高保护影响 针对农民工运用法律追讨拖欠工资缺乏了解的实际,为扩大法律和依法维权的社会影响力,加强法律知识和法律援助制度宣传工作,我院干警进入企业、社区、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重点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将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服务受理范围、条件、工作流程等,印刷成宣传单,发放给农民工群众,使其对有关内容一目了然。 同时宣传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较典型案件,使农民工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学会运用法律,借助法律援助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过激行为,从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在此基础上,认真开展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要求全院相关部门深刻认识到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将专项行动作为本院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的工作方案。以专项行动为着力点,既有力打击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又大大增强了干警与农民工的法治意识,实现打击违法犯罪与法治宣传的有效结合。把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作为专项活动落脚点,要求干警加强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以便在再次遇到类似案件时能从容、快速正确处理,确保案件质量。 二、整合有限资源,形成合力,提升服务能力 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到农民工权益的案件在控申部门和派驻乡镇检察室安排专人受理接待,方便农民工第一时间反映相关问题,并做好记录,及时给予回应。
联合各科室,统筹协调。民行科、派驻检察室、办公室、控申、预防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各尽所能,统一布置人财物,保证民行部门干警在接到网络、电话等申诉后,能第一时间到达相关区域实地调查情况,力求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实质性的保护。
依托蓬溪县院作为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社会实践基地这个资源,在西南法学院建立起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有效解决检察室人少、服务辖区广、企业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多的问题。 三、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办法,提供法律保障 我院紧紧围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贯彻市院与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遂宁市职工法律维权工作机制的意见》精神,加强同服务片区内其他政法庭、所的联系,交流经验、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同时在县院的支持协调下,与县人民法院、司法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工会、律协建立起专门沟通渠道,及时掌握农民工维权信息,积极为农民工的维权提供切实有效的支持。
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同时,向他们发放检民联系卡,公布控申受理电话,民行科及检察室干警电话和个人QQ邮箱,使农民工随时随地都能获得法律援助相关信息。
建立内部案件快速办理和移送机制。能现场直接提供援助办理的,马上办理。需要支持起诉,对人民法院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执行案件,第一时间移送民行科办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及时采取向有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措施,最大限度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制定《蓬溪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实施办法》。通过实施办法,明确各部门在办理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里的职能职责,使干警主动进入保护农民工行列,从而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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