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12月18日讯(袁方绪 杜洋)“现在开庭,先核对当事人身份......”随着审判长的法槌敲定,庄严的庭审活动开始了。案件的起因是某公司因为下欠某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土地流转资金,故起诉到法庭要求该公司支付土地租赁费。 在开庭审理前,因为当事人双方同在一个村里,经常都有来往,法庭给了双方非常充裕的时间进行庭前调解,希望将矛盾化解在最初阶段。法官采用面对面的集中和背对背分开调解工作,一方面希望大家不要为了此事而撕破脸,另一方面也是希望双方多为村民考虑,尽快把问题解决。最终在法庭主持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 农村土地本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签订合同就是为了更好的利用该土地的价值,现在因为一方的资金流转出现问题而迟迟没有兑现承诺。“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三分心平气和”,为这么一点小事而闹得双方不愉快是非常不明智的选择,况且双方这样僵持的最终受害者还是村民。最终达成的调解结果,对于双方都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